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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又称“刺破公司面纱”)是指在某些特定情形下,为保护债权人利益,法院否定公司的独立人格,判令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依据为《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适用情形通常包括:1. 人格混同:公司与股东财产、业务、人员等严重混同,无法区分。2. 过度控制:股东对公司进行不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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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人格否认,又称“刺破公司面纱”,是指在特定情形下,为保护公司债权人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法院可以否定公司的独立法人人格和股东的有限责任,判令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其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以及第六十三条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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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定,关键看项目部印章的授权和使用场景。项目部是公司为特定项目设立的临时内部机构,通常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如果公司明确授权该项目部印章可用于签订与该特定项目相关的合同,且相对方是善意的,则合同对公司有约束力。如果公司能证明该印章使用范围有限(如仅用于内部联系、资料报送),或相对方明知项目部无权签约,则公司可能不承担责任。根据《民法典》关于代理和表见代理的规定,如果相对人有理由相信项目部有权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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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定。董事会决议的效力瑕疵同样适用《公司法》第二十二条及《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的相关原则。对于可撤销的决议(程序瑕疵或内容违反章程),股东可以提起撤销之诉。但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第四条,会议召集程序或者表决方式仅有轻微瑕疵,且对决议未产生实质影响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撤销。例如,通知提前期比章程规定少了一天,但全体董事均实际到场并参与了表决,未影响其表决权,则可能被认定为“轻微瑕疵”。对于决议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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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公司陷入僵局时,符合条件的股东可以提起解散公司之诉。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一条,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在以下情形下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1)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2)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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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并(吸收或新设)或分立,需严格履行以下法定程序(《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一百七十五条、第一百七十六条):1. **内部决议**:董事会制定方案,提交股东(大)会,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2. **签订协议**: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分立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3. **通知与公告**:自作出合并/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有权要求清偿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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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法定代表人是代表公司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其法律职责和风险主要包括:1. **代表权**:在职权范围内,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法律后果由公司承担。2. **法律责任**:若公司存在违法行为(如欠税、非法经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法定代表人可能被处以罚款、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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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名股东是指实际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但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记载的股东为他人(显名股东)的投资者。其权利保护主要依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的相关规定:1. 合同效力保护:如无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代持股协议(或股权代持协议)一般认定为有效。隐名股东可依据协议向显名股东主张投资权益。2. 显名化条件:隐名股东要成为显名股东(即登记到工商信息中),需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3. 投资权益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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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二条,公司决议效力瑕疵分为无效和可撤销两种。1. 决议无效: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自始无效。例如,决议内容剥夺了股东的法定权利、违反公序良俗、分配公司财产损害债权人利益等。2. 决议可撤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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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虽然现行《公司法》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股东享有出资期限利益,但这并非意味着可以无限期不实缴。法律对出资有明确要求和限制:1. 股东应按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公司法》第二十八条)。2. 在公司解散或破产时,股东的出资义务将加速到期,即使章程约定的出资期限未至,也需立即缴纳(《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五条、《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3. 若公司作为被执行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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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一条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在以下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情况下,可以提起解散公司之诉:“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即“公司僵局”,具体包括:1. 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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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一条、第二十五条及第八十一条的规定,公司章程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是公司设立和合法存续必须具备的内容,缺少任何一项将导致章程无效,公司登记机关不予登记。对于有限责任公司,绝对必要记载事项包括:1. 公司名称和住所;2. 公司经营范围;3. 公司注册资本;4.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5. 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6.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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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至一百八十九条:1. **组成**: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由董事或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的,债权人可申请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2. **职权**: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以下职权:(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通知、公告债权人;(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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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名股东要显名化,即确认其股东资格并办理变更登记,核心条件是取得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依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二十四条第三款,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具体操作和证明:1. **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可以是明示(如书面声明、股东会决议),也可以是默示(如其他股东知晓其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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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以下简称《公司法解释三》)第十八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该出资义务不因股权转让而免除。责任承担规则如下: 1. **原股东(转让方)的责任**:仍然是出资义务的第一责任人。公司债权人有权请求该原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2. **受让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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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二条:1. **决议无效**: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自始无效。例如,决议内容剥夺股东法定权利、违反资本维持原则等。2. **决议可撤销**: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程序瑕疵包括:未按规定通知、主持人不适格、无表决权人参与表决等。但会议召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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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并(吸收合并或新设合并)或分立(存续分立或新设分立)是重大组织结构变更,必须履行严格法定程序:1. **内部决议**:由董事会制订方案,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股东通过)批准(《公司法》第四十三条、第一百零三条)。2. **签订协议**: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分立公司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3. **通知与公告**: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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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非货币财产出资,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 可以用货币估价:即具有财产价值。2. 可以依法转让:法律权属清晰,无权利瑕疵或负担,且转让不受限制。3. 评估作价: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4. 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将财产权属变更登记至公司名下,完成实际交付。常见风险包括:评估价值虚高、权属存在争议(如共有人未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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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吊销营业执照是行政处罚,意味着公司丧失经营资格,但法人主体资格依然存在。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清算组负责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通知公告债权人、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清缴所欠税款、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等。如果股东怠于履行清算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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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资是重大事项,必须严格履行法定程序:1. 董事会制定减资方案。2. 股东会作出减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有限责任公司)。3. 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4. 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公司应当自作出减资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5. 债权人有权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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