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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二条,公司决议效力瑕疵分为无效和可撤销两种。1. 决议无效: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自始无效。例如,决议内容剥夺了股东的法定权利、违反公序良俗、分配公司财产损害债权人利益等。2. 决议可撤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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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对于其他一般事项的决议,通常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法律要求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实务中,公司章程可以约定比法律更严格的表决比例。建议公司在设立时就在章程中明确各类事项的表决机制,以避免未来产生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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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一)挪用公司资金;(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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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公司章程与《公司法》关系的基本原则是:**《公司法》中的强制性规范必须遵守,任意性规范可以由公司章程另行约定**。具体而言:1. **以《公司法》为准**:当公司章程条款违反《公司法》的强制性规定(如关于股东会特别决议比例、董事高管忠实勤勉义务、财务制度等)时,该条款无效,以《公司法》规定为准。2. **以公司章程为准**:《公司法》中大量存在“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由公司章程规定”等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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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意味着,除非公司章程明确排除或设定了继承条件(如需其他股东同意),否则股权作为财产权可依法继承,继承人自动取得股东资格。若章程规定需其他股东同意,其他股东不同意继承又不购买的,视为同意。继承多个继承人的,可共有股权,并推举代表行使权利。实务中,公司应及时办理股东名册变更和工商变更登记。建议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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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公司陷入僵局时,符合条件的股东可以提起解散公司之诉。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一条,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在以下情形下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1)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2)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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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法定代表人是代表公司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其法律风险主要包括:1. **民事责任**: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但法定代表人如有过错,公司可向其追偿(《民法典》第六十二条)。2. **行政责任**:公司有违法行为时,法定代表人可能被处以罚款等行政处罚。3. **刑事责任**: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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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吊销营业执照是行政处罚,意味着公司丧失经营资格,但其法人主体资格依然存续,必须进行清算。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被吊销后,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清算组负责清理财产、债权债务,处理未了结业务,清缴税款,分配剩余财产,并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确认,最后申请注销登记。若股东怠于履行清算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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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是公司的“宪法”,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股东可以通过章程设计保护小股东权益。主要可约定事项包括:1. 表决权机制:约定特定事项(如对外担保、重大资产处置)需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或提高表决通过比例(如三分之二以上甚至更高)。2. 知情权细化:在《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查阅复制权基础上,明确查阅的具体程序、时间、地点,并可约定股东有权聘请中介机构协助查阅。3. 利润分配:约定不同于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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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虽然现行《公司法》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股东享有出资期限利益,但这并非意味着可以无限期不实缴。法律对出资有明确要求和限制:1. 股东应按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公司法》第二十八条)。2. 在公司解散或破产时,股东的出资义务将加速到期,即使章程约定的出资期限未至,也需立即缴纳(《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五条、《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3. 若公司作为被执行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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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定,关键看项目部印章的授权和使用场景。项目部是公司为特定项目设立的临时内部机构,通常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如果公司明确授权该项目部印章可用于签订与该特定项目相关的合同,且相对方是善意的,则合同对公司有约束力。如果公司能证明该印章使用范围有限(如仅用于内部联系、资料报送),或相对方明知项目部无权签约,则公司可能不承担责任。根据《民法典》关于代理和表见代理的规定,如果相对人有理由相信项目部有权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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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定。董事会决议的效力瑕疵同样适用《公司法》第二十二条及《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的相关原则。对于可撤销的决议(程序瑕疵或内容违反章程),股东可以提起撤销之诉。但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第四条,会议召集程序或者表决方式仅有轻微瑕疵,且对决议未产生实质影响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撤销。例如,通知提前期比章程规定少了一天,但全体董事均实际到场并参与了表决,未影响其表决权,则可能被认定为“轻微瑕疵”。对于决议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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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名股东要显名化,即确认其股东资格并办理变更登记,核心条件是取得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依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二十四条第三款,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具体操作和证明:1. **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可以是明示(如书面声明、股东会决议),也可以是默示(如其他股东知晓其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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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二条:1. **决议无效**: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自始无效。例如,决议内容剥夺股东法定权利、违反资本维持原则等。2. **决议可撤销**: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程序瑕疵包括:未按规定通知、主持人不适格、无表决权人参与表决等。但会议召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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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这里的“法律、行政法规”主要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违反”特指违反其中的强制性、效力性规定,而非管理性规定。例如,决议剥夺股东的基本权利(如分红权、表决权)、决议从事非法经营活动、决议免除股东法定的出资义务等。无效决议自始无效、绝对无效、当然无效,不受六十日除斥期间的限制。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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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以下简称《公司法解释三》)第十八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该出资义务不因股权转让而免除。责任承担规则如下: 1. **原股东(转让方)的责任**:仍然是出资义务的第一责任人。公司债权人有权请求该原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2. **受让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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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至一百八十九条:1. **组成**: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由董事或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的,债权人可申请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2. **职权**: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以下职权:(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通知、公告债权人;(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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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九条(有限公司)和第一百一十三条(股份公司),关于经理(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与解聘:1. **聘任/解聘权主体**: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董事会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2. **依据**:董事会行使该职权时,应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其与高管签订的聘任合同(劳动合同)。3. **程序**:需经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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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销营业执照仅取消经营资格,公司法人主体仍存续。股东责任如下:1. 公司需及时清算,若股东未在吊销后15日内成立清算组,债权人可申请法院指定清算,股东可能被罚款(《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2. 若股东怠于清算导致财产贬值或账册丢失,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十八条);3. 若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地位逃避债务,可适用法人人格否认。建议股东主动组织清算,清偿债务后办理注销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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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在注册资本认缴制下,股东享有出资的“期限利益”。根据相关司法实践(如《九民纪要》精神),股东在出资期限届满前转让股权,原则上不属于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的情形。股权转让后,出资义务随之转移给股权受让人。但是,如果转让行为具有恶意,旨在逃避未来出资义务(例如在公司债务产生后、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时零对价转让),债权人可能依据《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或《民法典》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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