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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要求公司共同偿还,需区分情况:1. 如果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如借款合同约定、付款备注、沟通记录等)该笔借款系法定代表人履行公司职务行为,或公司与法定代表人存在共同借款的意思表示,则根据《民法典》关于共同债务或职务行为的规定,可以要求公司共同偿还。2. 如果借款合同仅由法定代表人个人签署,款项进入其个人账户,但事后用于公司经营,这涉及“公司人格否认”或“债务混同”的认定。债权人需证明该借款与公司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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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权利受“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原租赁合同对新房东继续有效,承租人有权要求新房东按照原租赁合同的条款(包括租金、期限)继续履行。若新房东强行要求涨租或收房,构成违约,承租人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承租人应保存好租赁合同、租金支付凭证、占有使用房屋的证据。同时,需注意,若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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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待定,取决于合伙企业是否追认及相对人是否善意。根据《合伙企业法》第31条,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若合伙人未经同意擅自担保,属于无权代表/代理。根据《民法典》关于无权代理的规定,该担保行为对合伙企业不发生效力,除非合伙企业事后追认。若相对人(债权人)是善意的(即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该合伙人无代表权),且合伙协议对代表权的限制未在工商登记等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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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五百七十七条和第六百零一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标的物。 实务操作要点:1. **解除合同的条件**:卖方逾期交货,并不必然赋予买方解除权。通常需要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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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股东资格,但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根据《公司法》第32条,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股权转让的效力主要依赖于股东名册的记载和公司章程的修改。股东名册变更后,受让方即取得股东资格,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等权利。工商变更登记仅是对外公示效力,不直接影响股权转让本身的效力。但为保障自身权益,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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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在特定情形下,对股东会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这些情形包括:公司连续五年盈利且符合分配利润条件但不分配利润;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若符合上述条件,股东可与公司协商股权收购;协商不成,可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不符合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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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百四十九条的规定,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侵占公司财产。其他股东挪用公司资金的行为,属于侵害公司财产权的行为,同时也损害了您的股东权益。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维权:1. 收集证据:包括挪用资金的转账记录、相关会议纪要、沟通记录等。2. 向公司监事会或监事(如有)提出书面请求,要求其提起诉讼。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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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可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此,判断广告承诺是否构成合同内容的关键在于:1. 是否针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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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规定的有效性存在重大瑕疵,公司依此解雇可能被认定为违法解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公示或告知劳动者。规章制度需满足“民主程序”、“内容合法”、“公示告知”三要素才可作为管理依据。您所述情况中,手册内容可能过于严苛(合理性存疑),最关键的是未履行“公示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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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主张先用权抗辩。根据《专利法》第七十五条,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这就是“先用权”制度。您需要准备充分证据证明:1. 您在竞争对手的专利申请日之前(有确切日期),已经实施了该技术(制造产品、使用方法);2. 您是在合法获得该技术的基础上进行的(如自主研发);3. 您后续的实施行为是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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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条:“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洪水、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导致货物损毁,承运人**免除赔偿责任**。关于运费的处理:1. **已收运费**:货物在运输中因不可抗力灭失,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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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取决于协议性质及对外债务的形成方式。您们的关系可能被认定为个人合伙。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七条,合伙合同是两个以上合伙人为了共同的事业目的,订立的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协议。对于合伙债务,依据《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三条,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清偿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因此,对外部债权人而言,您需要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即债权人可以要求您偿还全部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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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应采取以下紧急措施维权:1. **证据固定**:这是维权基础。立即收集并公证以下证据:- 证明商业秘密存在的证据:技术图纸、源代码、客户名单、经营数据等载体的原件,及其具有秘密性(采取了保密措施如保密协议、加密软件)、价值性的证据。- 证明前员工接触秘密的证据:劳动合同、岗位职责、系统访问日志、邮件往来等。- 证明泄露及侵权的证据:竞争对手使用相同技术或信息的证据、前员工与竞争对手的联络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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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可以通过行政投诉、诉讼等途径维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维权步骤: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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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定能拒赔。根据《保险法》第16条,投保人故意或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但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若未告知事项与保险事故的发生没有因果关系,司法实践中,法院可能判决保险公司承担赔付责任,或按比例赔付。实务建议:投保时应如实告知,避免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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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票人将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但承兑人(或付款人)的责任可能仍然存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见票即付的汇票,自出票日起一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者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到期日起十日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持票人未按照前款规定期限提示付款的,在作出说明后,承兑人或者付款人仍应当继续对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但根据该法第六十五条,持票人不能出示拒绝证明、退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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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的说法不完全成立,需视情况而定。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可以向平台要求赔偿。平台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此外,如果平台明知或应知销售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承担连带责任。同时,《电子商务法》第三十八条也规定,对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平台对平台内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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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风险承担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则依法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五十八条:“技术开发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出现无法克服的技术困难,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者部分失败的,该风险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风险由当事人合理分担。当事人一方发现前款规定的可能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者部分失败的情形时,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没有及时通知并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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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不成立,但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问题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十四条,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又以使用部分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承包人应当在建设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承担民事责任。该规定旨在防止发包人通过擅自使用来规避验收义务,并默认其认可了工程的一般质量。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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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区分投资收益的性质。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26条:1.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如银行存款利息、房屋自然涨价),仍属于个人财产。2.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投资收益(如用婚前存款炒股、投资公司经营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判断是否为“投资收益”的关键在于是否投入了夫妻一方的劳动或管理。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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