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第三十八条
法律条款详情
条款内容
颁布机关:国务院
生效日期:2017-11-04
领域:
other
原文
第三十八条 企业未依照本法规定公开其执行的标准的,由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在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公示。